2010年TSR選手特別升級降級辦法 2009/12/17

 

主旨:

本規則是TAIWAN SPIRIT RIDERS台灣騎士精神發展運動協會(以下簡稱TSR)發給,管理選手資格之特別升級、降級辦法規定,以公平、公正的原則進行,讓TSR選手盡量能夠在符合自己實力的組別參賽。

目前TSR賽會選手資格,是近年來國內較有完整系統登錄作業之認定,許多它社團體也參考使用,隨國內機車運動發展,故必須更加謹慎處理,從體制規定修改,符合選手參賽利益,維持Motor Sports應有的樂趣。

 

自動升級對象:

1. TSR A、B、C級選手分級,2009年B組獲得前三之選手2010年升格A級選手,2009年C組獲得前三之選手,2010年升格B級選手。

2. MAAT機車錦標賽選手資格認定與TSR賽會相同,升級辦法同TSR賽會,級別認定應以TSR選手級別認定為優先,即使未具有選手證也不可抵觸認定資格。

3. 所有選手級別認定,請參考2010年TSR官方網站公佈資料為準,有異議或登錄錯誤之選手,請主動與本會連絡。

 

TSR選手證自動註銷說明:

1. 為保障所有參賽選手權力與安全性,以及維護TSR車手共同救助基金之公平性,擁有TSR選手資格之車手,三年以上未進行換證作業者,視同自動放棄選手資格,3年以上5年未滿者,需再參加TSR所舉行或認可的賽車訓練課程,但只需通過筆記即可再次復權。

2. 擁有選手資格5年以上未進行換證,視同自動棄權,選手證編號連同註銷,本會將自動進行註銷作業,並且不會主動告知選手。註銷後選手如需復權必須重新參加TSR所舉行或認可的賽車訓練課程,並且必須完整通過筆記與路考,確保後續參賽之安全性。

 

TSR選手資格 特別升級、降級辦法規定:

特別升降級資格審核,是由TSR賽會審議委員會判定,委員會是由TSR協會四名資深理監事,加上理事長共計5員審議,每員表決權1票,依表決權票數比例裁定,分屬台灣北中南三區,以公平、公正的原則進行,並以書面方式進行處理,送審裁定後選手年度間不可再異議。
(TSR選手特別升級、降級辦法為新規定,如有疑問歡迎電洽本會詢問)

特別升級辦法:

1. TSR N級(C級)選手,C組年度間參賽成績優異,可申請特別升級,直升A級選手資格。

2. 申請特別升級者必須自行填寫申請表格,自行查詢完賽成績後向本會進行書面報告。(2010年申請者需繳交行政工本費用800元整)

3. 選手特別升格確認完成後,年度間不可再申請降級。

 

特別降級辦法:

1. 適用於TSR A、B兩級別選手資格。

2. 凡是年度間未參賽,或是多年沒有參加比賽,或因為受傷等無法查明之原因,不可成為降級審議依據。

3. 申請降級者必須有參加年度競賽,並在申請表格自行填寫完賽成績(例如那場賽事?例如共計有45人參賽,單測後被淘汰,或30人參賽,以28名完賽等)。

4. 經審議後如確定參賽資格降級,降級後年度間若有單站優勝(冠軍),需要馬上無條件自動升級,維持比賽應有的公平性,並且降級辦法避免淪為賽規漏洞。(年間升級需另外支付換證費用)

5. 降級選手參加積分賽,若是拿下年間積分40分以上時,也需要馬上無條件自動升級。(年間升級需另外支付換證費用)

6. 為了不影響車隊參加積分賽分數,升級前選手積分以及車隊積分會予以保留,正車手資格不變。

7. 申請降級者必須自行填寫申請表格,自行查詢成績後向本會進行書面報告。(2010年申請者需繳交行政工本費用800元整)

 

申請書下載

填寫範例

2009/11/11公告日起生效

TSR賽會